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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有问题 看看云南如何整改的

时间:2014-11-19 17:13:47 来源:云南网

  从中央到地方,每年都要出台多个政策措施来保民生促发展,这些政策措施实际的落地情况如何?7月,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区、市)、27个部门和单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督查。8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对各部门对照《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需要整改的问题及任务分解》中明确的34项内容逐条进行整改。昨日,多个厅在各自官网上公布了整改情况。

  水利

  问题一: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长

  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需要整改问题中提出“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长、前期工作推进慢”。受前期审批文件多,前期资金力度不够大等因素都让多个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省水利厅在整改中提出,我省已由水利厅牵头起草了《云南省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任务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近期上报省政府。

  问题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仍存在较大缺口

  多年以来,由于受投资补助标准低、地形地理条件复杂和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等限制,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集中度低、保证率不足、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突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缺口仍比较大。部分州市因财政困难,按照国家和省级补助投资外,除昆明、普洱、版纳、丽江水利工程建设配套到位外,其余州(市)均未全部配套到位。

  整改情况:今年5月,省财政厅通过中央代理云南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28亿元:续建中型水库90588万元、新开工中型水库87000万元、续建小一型水库19517万元、抗旱规划小一型水库5695万元。

  今年7月,省财政厅及时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基建投资109791万元,同时足额拨付省级配套资金14962万元,用于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55万人,解决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6.57万人。省财政厅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足额落实了省级财政资金。

  问题三: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责任互相推诿

  我省在管理上仍然存在着县、乡、村三级管理职责划分不清晰,工程管护责任相互推诿等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法人,绝大多数只承担建设任务,多数工程也无养护经费,农村饮水供水价格偏低,导致许多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落实不到位、运行管理落后。

  整改情况:省水利厅制定下发文件,从12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就业

  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困难

  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近年来都面临不少困境。

  整改情况:省财政厅加大资金扶持,2013年安排就业资金80938.8万元,2014年,安排就业资金86330万元。并出台了多个资金管理措施及办法。为支持和促进我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在省政府权限内,对符合条件的群体进行了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1-9月,我省地方税务部门征管享受到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减免各项地方税收503万元,其中,营业税406万元、城建税19万元、个人所得税31万元、企业所得税46万元,契税1万元。通过资金扶持和减税的优惠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作为教育相关部门,教育厅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展“走出去”就业行动计划。通过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就业,等多种方式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此外,还与各高校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

  养老

  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出台不及时或不完善

  整改情况:2013年,为加快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发展,省财政厅在下达年初预算1.25亿元的基础上,追加安排财政资金3438万元;2014年,省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25亿元,此项资金已在上半年下达完毕。

  省财政厅建议在我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自2015年起,对我省用自建房兴办的民办养老机构,每个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对以租赁用房举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改造补助经费5000元。所需资金按照省、州(市)、县(市、区)6:3:1的保障比例予以落实,其中: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缺口部分从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予以列支。”目前,《云南省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正在抓紧拟定中。

  城建

  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仍然不够

  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对于城市来说极其重要,云南省财政厅对“一水两污”资金落实情况作出了说明。2013-2017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县级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制定了2014年“一水两污”专项资金5亿元安排计划,其中:安排1.2亿元专项用于完善县级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安排3.8亿元用于建制镇供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上述资金安排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已及时下达各有关州市。

  李美娇(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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