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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村霸”毒瘤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4-07-16 17:44:17 来源:

  村长侯志强在河北侯落鸭村的暴力生活,成为中国基层法治疲软的典型案例。他除了殴打、敲诈村民,还用暴力威慑村长选举,并自填选票。最终以接近全票获选。地方镇政府回应:“这说明得人心。”同时基层警力的不足,也让村民对法治失去信任。侯志强虽然在“意外”中死亡,但侯落鸭村明天会如何,无人知晓。(百度新闻)

  农村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村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党在农村实施核心领导的关键群体,村干部办事能注重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赢得民心。赢得民心有利于村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切实地贯彻党和政府的政策,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并且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系。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少数“村霸”在村委换届选举时,利用金钱加暴力的方式,采取乱拉选票甚至操纵投票等不正当手段堂而皇之地当上村干部。这些“村霸”担任村官后,有的贪污侵占、损公肥私;有的寻衅滋事、动辄伤人;有的鱼肉百姓、欺男霸女;有的聚众闹事、烧杀抢夺;有的妨害公务、肆无忌惮;有的巧取豪夺、打击报复,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当前,“村霸”担任村官现象已呈蔓延趋势,在逐年增多,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阻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亟待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切实加以遏制,尽快从根本上消除这一“毒瘤”。

  一是加强选举监督,防止“村霸”变村官。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严格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程序,对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前科的劳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坚决取消其参选资格,同时严厉打击拉票、贿选、暴力胁迫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保障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公正,真正把人品正、能力强的人选上村官。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把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保护农民生产、人身、民主权利等方面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氛围。

  二是严厉打击,铲除滋生“村霸”的土壤。“村霸”是制约农村发展的“毒瘤”,应坚持从重从快的原则,予以严厉打击。要把那些横行乡里、欺男霸女、祸害一方的痞霸分子作为严打的重点对象,发现一起打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各级政法机关要高度重视农民的举报和上访,发现犯罪线索,要积极开展查处工作,对民愤大、危害大的犯罪分子,要露头就打,连根铲除,不留后患,使痞霸分子无藏身之地。同时,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村、稳定一方。

  三是坚持正确引导,逐步消除宗族势力的消极影响。农村宗族势力的存在,妨碍了农民的民主权利,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因此,必须要对宗族势力的不良膨胀现象予以关注并痛下针砭,辅之正确引导,使宗族势力不致掣肘村级班子建设,不影响村干部的健康成长。要通过加强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大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宗族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等多种措施和途径,着力抑制和逐步消除宗族势力带来的负面干扰,保证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权力是工具,权势是巨鸩。面对连续不断的惨案和警示,更要我们再度思考,究竟是哪里出了错。村霸的存在和质变原因的诱因以及一步步的演变史,选举程序的合法与否、以及最终村民监督机制的苍白无力,期间夹杂的面面观都让我们为普通的平头百姓揪心同情。

  “得民心者,得天下”。有鉴于此,唯有村民挥动法律之剑,才能斩断官僚主义的恶劣苗头,维护属于新农村大背景下的安居乐业。不能再让“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历史重现,人民永远是被服务的,而不是被“鱼肉”任人宰割的。

  作者:星火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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