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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院召开农村土地民事纠纷案件调研座谈会

时间:2014-05-28 15:23:02 来源:

  5月20日-21日,自治区高院民一庭副庭长韦晓云一行三人到玉林市中院调研,调研主题主要围绕近年来玉林市两级法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的类型、比重、数量趋势、调撤情况、服判息诉等基本情况进行。各基层法院民一庭庭长及部分人民法庭庭长参加的专项调研座谈会。

  会上,陈均副院长先代表玉林市两级法院对区高院调研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阐述了这次调研对当前如何审理好该类案件的重要现实意义。中院民一庭庭长韦子荣就近年来审理农村土地民事纠纷案件的概况、发生纠纷的原因、适用法律难点及建议作了全面系统的介绍。接着,各基层法院民一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依次踊跃发言,座谈的热点及难点渐渐集中在诉讼主体定位问题、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流转的效力认定、民主议定规则如何把握、“出嫁女”农田权益的保护、代罚代批建房及以租代买的效力等问题。之后,三级法院的民事审判法官就审理该类案件的热点难点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互动交流,畅所欲言,并已形成一定共识。

  陈均副院长在座谈会上总结发言,就农村土地民事纠纷发生的背景、案件类型、法律适用等作了精辟论述,并着重提出审理好该类案件应当把握三个审判理念:一是从发生纠纷的案件类型准确界定诉讼主体;二是审慎认定合同效力,从“三个有利于”出发,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均衡利益的原则,不轻易改变现状、不激化矛盾;三是正确理解司法为民的内涵,发生纠纷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基层组织仲裁、人民调解或行政调处的方式解决纷争,建立由法院主导、政府参与、基层组织协助的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同时,陈均副院长提出三个建议:一是归口审理问题,对农村土地民事纠纷宜统归一个审判部门审理,利于统一裁判尺度;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审判队伍,有力应对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所面临的新形势;三是畅通案件的沟通、汇报渠道,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

  作者: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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