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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收赌场“保护费”的胆子何来?

时间:2014-07-28 18:53:24 来源:

  增城市永新派出所原所长刘伟东,面对赌场老板的关照请求爽快应承。该老板事后送给刘伟东保护费33万元,全被他照单全收,事发后,刘伟东一审被判刑5年6个月。(新华网7月17日)

  众所周知,“黄赌毒”一直以来都被称为社会“三大公害”,同样也是公安机关的重点查处整改对象。然而,近年来却频频曝出派出所所长等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赌场等违法场所充当“保护伞”的新闻,有的甚至以此大肆敛财。像这样的“老鼠屎”在党员干部队伍中还不是一个两个,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侵害群众利益,加深了干群矛盾,而且也是对政府形象及公信力的严重打击。

  就拿这次“派出所所长充当赌场‘保护伞’,约定开一天收一万”的事件来说,就引起了群众的强烈反感和争议,也将相应的热点话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经查,2011年12月,永新派出所原所长刘伟东认识了一个叫老曹的男子,其表示想在辖区某知名楼盘别墅内开档玩牌,请求刘伟东的关照。对此,刘伟东说“你们想怎样就怎样啦。”得到应允之后,曹某与之约定“赌场每开1天,就送其1万元”,前后达7次共计33万元。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的执法者,该派出所所长哪来收赌场“保护费”,充当赌场“保护伞”的胆子?

  在笔者看来,派出所所长收赌场“保护费”既是反腐意识缺失、思想防线不牢的表现,也说明在干部监管上存在漏洞,给了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当然,像刘伟东这样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老鼠屎”还不是一个两个,要彻底铲除这些“老鼠屎”,避免更多的党员干部走上腐败的“不归路”,就必须从党员干部的思想上、监管上、问责上下“狠”手,通过加强教育,强化监管,严肃问责进一步筑牢干部的思想防线,转变作风。这样才能真正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廉洁自律的政府形象,让“鱼水情深”不再遥不可及。

  笔名: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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